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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董伊人教授:网络传销的特征分析

http://www.dsblog.net 2011-09-24 10:38:16

  随着公安、工商机关打击力度的不断加大和网络技术的普及,一些传销组织的组织者和领导者为了逃避打击,纷纷“触网”,网络传销已成为传销的主要形式之一。一些传销组织以“电子商务”、“网络投资”、“网络销售”、“网络加盟”、“网购平台”、“私募基金”、“股权投资”、“网上培训”等名义,通过在互联网上建立网站作为交纳费用、发展人员、组成人员层级和网络、计提报酬的平台,大肆从事网络传销活动。

  据调查,网络传销作为一种新型传销方式,正成为威胁互联网安全的一颗毒瘤,损害着人民群众的利益,影响着社会和谐稳定。为了净化网络环境,提高群众抵制和防范传销能力,对网络传销的特征必须有一个清晰的认识,以免不知不觉掉进网络传销的陷阱。

  网络传销是传销活动在互联网上的渗透,组织者以网络为载体,以暴利为诱饵,诱骗群众通过缴纳入门费,成为所谓会员或代理商,获得发展下线的资格,再通过发展下线,由上线发展下线并以下线交纳费用或发展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实现非法牟利,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通过以下几则案例不难发现网络传销的一般特征。

  在全国涉案上亿元的某某公司网络传销案。该公司的推广人员在QQ群或一些论坛里以其所谓“足不出户,只需要在网站上点击广告就可赚钱”的虚假宣传进行网络运作,实际上是一场典型的网络传销骗局。按照该公司设计的赢利模式主要有几种:一是点击公司的网站广告赚钱;二是发展会员拉人头、发展下线赚钱;三是玩网站的网络游戏赚钱。“拉人头”是典型的“拉人头”式传销行为。不但如此,在这个过程中点击网络广告或者玩网站的网络游戏是需要门槛,这个门槛就是交钱入会。只有交钱成为注册会员才有代理资格点击广告或者玩网站的网络游戏,而代理资格又分为若干个等级,根据等级需要交纳相应级别数量的人民币。然后每个代理再发展若干名会员作为自己的直接下线,依次类推,整个会员体制就是金字塔型,越上级的会员得到的回报就越多,整个资金来源和滚动就是所有加入的会员按照等级不同所交纳数额不等的会员费。这个公司假借电子商务之名,利用群众对电子商务知识缺乏而交纳入门费、发展下线,以网络游戏的名义进行诈骗是典型的网络传销组织,危害极大。

  “某培训网传销案”。5年间,该培训网通过在线学习的幌子,以高额回报等虚假信息吸引学员、发展学员等在中国境内发展会员10余万人,经营额达数亿元,且受害人中有数以万计的大学生。不仅损害弱势群体利益,让参加者血本无归,也破坏了社会的和谐稳定。该培训网是某国际公司的网站,该国际公司是境外某集团下的网络营销公司。该培训网的运行模式是吸纳人员缴纳价格数额不等的年费作为入门费成为网站的会员,之后才可以登陆网站,学习网站上的内容。学员在交入门费成为该公司会员后,就有资格推荐其他人加入该网站成为新会员,从中提取佣金,并且可以获得该公司的积分奖励。我们不难发现,成为培训网会员,在线学习只是幌子,通过发展下线、拉人头来吸纳会员的年费才是该培训网的传销本质。

  通过上面的案例,可以发现网络传销的一些一般特征。第一,无国界、跨地域、传播速度快。由于网络的虚拟性、开放性和无地域性,网络传销往往涉及多个地区,网站组织者和服务器所在地分离,网上传销案件初期的发现、案件线索的全面掌握有很大难度,因此往往查获时已有一定规模。这使得网络传销比传统形式的传销危害更大,更难于监控。第二,要交纳金额不等的入门费成为会员或代理商,获得发展下线的资格。入门费也能以购买一定金额的产品或者服务的名义,但是购买产品或者服务的真正目的不是为了消费,而是为了获得发展下线的资格,靠发展下线得到佣金。第三,隐蔽性更强。参与网络传销人员通过注册名和密码进入传销网站,虽然可以在网站上看到自己的下线,但看不到整个传销组织人员的网络。第四,往往冠以新兴时髦词汇,欺骗性更强。如点击广告、在线学习、消费积分、在家创业、电子商务、网络资本运作、私募基金、股权投资等,有的还打着所谓的消费资本理论,抬着政府支持的牌子,更有欺骗性

   (董伊人 南京大学中国直销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

来源: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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